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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57簽證計劃改革方案出爐

本主题由 bobofish23 于 2008-10-28 14:06 移动

2008年457簽證計劃改革方案出爐

7月1日 移民及公民事務部長伊雲士(ChrisEvans)參議員將提交新法案,新法案一為了阻止企業對臨時外國熟手工人的剝削,二為了確保澳洲本地工人的薪資與工作環境條件不會下降。

  昨日,伊雲士部長以向廣大企業股東徵集意見為目的發佈了關於457簽證體制的改革討論方案,在此前公佈的2008至09年的預算中,政府允諾撥款1960萬元,用於改善引入臨時外國員工機制的處理與執行。

  該議案正是將於9月份實施的《1958移民法》修正案補充條款,其中的改革措施包括:

  *對不遵守457簽證體制企業主進行監管與調查的權力獲得拓展;

  *建立起對沒有履行自身義務的企業主的懲罰性處理機制框架;

  *重新定義企業主對457簽證工人以及其他形式簽證臨時外國工人的義務框架。

  昨日發佈的討論方案提出賦予當局更高的權力,特定指派的調查工人在進入並搜查辦公場所、以確定企業主是否履行了自己的義務上的權力獲得拓展。法案提出的許可權將達到與《1996工作場所關係法》中規定的工作場所監察員所持有的權力同等程度。

  企業主在此類事務上若提供偽造或誤導性資訊,最高可面臨為期10年的監禁或11萬元的罰款,或兩者並罰。而當局包括取消一名企業主僱傭457簽證工人資格的許可權依然保留。新法案還允許當局曝光違反條例且一犯再犯的企業主名單。

  新法案將允許當局與其他政府機關共用與交流現階段尚無法互通有無的資訊。例如,澳洲稅務局將可獲知一名簽證工人拿的是否是標準工資的資訊。

  討論方案亦涉及增加企業主在僱傭海外臨時工人時對後者所負有的責任與義務,並就此問題向各企業徵詢意見。

  外國臨時勞工移民機制在2007至08年度將拓展至10萬個名額,但這些簽證持有者至今尚無法享有當地居民與澳洲公民所享有的一系列政府服務權益,例如衛生健康方面的福利等。據介紹,修正案旨在明晰企業主的責任義務以及為外國勞工提供更加公平與透明的工作機制。而討論方案內所列出的所有新增選項都是尚待討論的選擇,而並非強加的責任與義務。

  來自各僱用單位、大小企業以及工會的意見將會被納入定案前的考慮之中。 (裴揚)
还是逃不出宿命的安排,终究来混这一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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