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项全国雇佣标准》取代《工作选择法》
联邦政府公布新的“10项全国雇佣标准”并将使之立法,计划在2010年元旦开始正式执行。
此法案将最终取代前何华德政府的《工作选择法》(Work Choices)。总理陆克文昨日表示:新的“10项雇佣标准”将适用于全国劳资新关系,将恢复工作场所的“安全网”。
坚持工作的家长将有权向雇主请求更弹性安排;全国工人每周基本工作不超过38小时、每年享有4星期年假等。他保证,新法案对劳资双方更公平,但不保证没有人在新法下生活变差。
“10项全国雇佣标准”涵盖工人的各种休假权利。包括育婴假、年假、个人病假、照顾亲人病假、事假、社区服务假、长期服务假、公众假日休假等。另包括中止雇佣和裁员的通知规定;雇员有权向雇主提出要求一纸证明、公平解释中止雇佣的资料情况。此“10项标准”将替代前何华德政府的《工作选择法》。
陆克文说:新的“全国雇佣标准”为参加工作的澳洲国民恢复真正的“安全网”。“新标准”对工人更加公平合理,对雇主来说则更简化、更容易执行。原《工作选择》共150页纸,现在新的“全国雇佣标准”仅50页。
陆克文称:每周38小时工作制是全国雇佣标准之一,但个别地方会有不同情况,个别人有权作出选择。政府的责任是,让全国有一套基本的标准。
副总理姬拉德(Julia Gillard)说:新的立法将于2010年元旦开始正式执行,适用于所有工人。包括餐馆的兼职工和医院的外科手术医生。
“澳洲劳资关系委员会”将以此标准作基础,制订一套新的“既现代化又简单可行的”薪酬制度,保护加班超时的应得报酬。
姬拉德表示:必须保证工人享有法定的公众假日,雇主只能在合理情况下请求雇员加班。政府承认,社区中部分工人需要在公众假期内工作。
澳洲各种工作场所大小和形式不同,政府希望:新的“雇佣标准”能够向育婴家长提供更具弹性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让他们有权向雇主要求未享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