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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职位] 《10项全国雇佣标准》取代《工作选择法》

本主题由 cainiao26 于 2008-6-17 13:08 置顶

《10项全国雇佣标准》取代《工作选择法》

    联邦政府公布新的“10项全国雇佣标准并将使之立法,计划在2010年元旦开始正式执行。

  此法案将最终取代前何华德政府的《工作选择法》(Work Choices)。总理陆克文昨日表示:新的“10项雇佣标准将适用于全国劳资新关系,将恢复工作场所的安全网

  坚持工作的家长将有权向雇主请求更弹性安排;全国工人每周基本工作不超过38小时、每年享有4星期年假等。他保证,新法案对劳资双方更公平,但不保证没有人在新法下生活变差。

  “10项全国雇佣标准涵盖工人的各种休假权利。包括育婴假、年假、个人病假、照顾亲人病假、事假、社区服务假、长期服务假、公众假日休假等。另包括中止雇佣和裁员的通知规定;雇员有权向雇主提出要求一纸证明、公平解释中止雇佣的资料情况。此“10项标准将替代前何华德政府的《工作选择法》。

  陆克文说:新的全国雇佣标准为参加工作的澳洲国民恢复真正的安全网新标准对工人更加公平合理,对雇主来说则更简化、更容易执行。原《工作选择》共150页纸,现在新的全国雇佣标准50页。

  陆克文称:每周38小时工作制是全国雇佣标准之一,但个别地方会有不同情况,个别人有权作出选择。政府的责任是,让全国有一套基本的标准。

  副总理姬拉德(Julia Gillard)说:新的立法将于2010年元旦开始正式执行,适用于所有工人。包括餐馆的兼职工和医院的外科手术医生。

  澳洲劳资关系委员会将以此标准作基础,制订一套新的既现代化又简单可行的薪酬制度,保护加班超时的应得报酬。

  姬拉德表示:必须保证工人享有法定的公众假日,雇主只能在合理情况下请求雇员加班。政府承认,社区中部分工人需要在公众假期内工作。

  澳洲各种工作场所大小和形式不同,政府希望:新的雇佣标准能够向育婴家长提供更具弹性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让他们有权向雇主要求未享的假期。
我打羽毛球也是菜鸟,什么时候能不是菜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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